台灣大哥大的「Open Possible」,你懂嗎?
文法不是必須絕對死守的東西,「不合文法」也沒什麼大不了;但這樣做最好有個道理在、能夠自圓其說,才能視為為了大善(行銷和形象效果)來忽略小惡(文法問題)。
近年有些國內企業的英文標語,都開始走(刻意?)「沒有文法」的路線;例如華碩的「In Search of Incredible」,現在才發現(可能有點晚了)還有台灣大哥大的「Open Possible」。
當然文法不是必須絕對死守的東西,「不合文法」也沒什麼大不了;但這樣做最好有個道理在、能夠自圓其說,才能視為為了大善(行銷和形象效果)來忽略小惡(文法問題)。
不過通常這種問題去問企業的基層行銷人員(高層碰不到),他們的答案通常是:
上面決定的,我也不知道;
我(跟我老闆)英文也都不好;
這樣比較新鮮;
所以你才會來問嘛對吧;
我不懂,但這是公司花X百萬請老外寫的,不會有問題。
以圖中這個「Open Possible」來看,在文法上比較說得過去的寫法有幾種:
Openly Possible(開放的有可能);
Open Po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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