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雪紅:「我們以前花很多錢在小勞勃道尼,這個合約今年終止,不會繼續下去,傳統行銷模式對我們確實不適合……。」
這不是傳統行銷模式的問題,而是HTC的中高階行銷主管有很大的問題。因為:
當初花大錢簽鋼鐵人,是這些人做的決策、花出去的預算(雖然或許人選是廣告公司提的,以下「廣告公司」是外部創意單位的概稱)。找鋼鐵人、五月天、或是其他任何人,在發想階段都不是錯誤的決策(誰知道找了怪怪的人之後不會爆紅?);在最後的執行階段把成本效益弄得這麼糟糕,才是問題所在。
簽到這麼大牌的明星、做出這麼「普通」的廣告,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,要不是廣告公司的創意爛但主管喜歡,再不然就是有很棒的創意,但是棒的版本都被主管打槍。關於這方面請參閱我的舊文〈小評HTC的「鋼鐵人」新廣告〉。
行銷的重點不在於「網路」或「傳統」,而是加上企業形象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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