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我在前一篇〈有興趣一起幫我生題目嗎?〉中提到:
實際的案子無論是進行中的、或是過去的,多半跟客戶有關;不僅在進行中不能透露內容,即使在公開之後,基於職業道德也不方便說「那是我做的」……。
於是漫畫家 Richard Metson(麥人杰)問我:
這些什麼都不能講⋯⋯看起來像從事諜報工作的。
而我的回答則是:
商場上做行銷,某種程度上是諜報工作沒錯。 :D
那麼,就讓我來說說為什麼行銷也像是諜報工作,以及這兩者的共通點。
雖然必須拿酬勞沒錯,但都是以公司/客戶/組織/國家的成就為最高原則。
很多人以為行銷工作就是廣告、公關之類,有不少光鮮亮麗露臉的機會;但其實大多數的工作都在幕後,像是策略規劃、執行、寫作、設計、管理等等。這些工作的成果會透過廣告、公關、媒體讓顧客看到,但行銷人員多半是無名英雄。
真正的「間諜」絕大多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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